17.逐步完善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体系。推进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管理体制改革,消除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坚持公益性发展方向,提升市场化配置水平,加快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贯通,探索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大市场。修订《江苏省人才交流管理暂行条例》,规范人才流动秩序。扎实推进百万农民转移和培训工程,继续清理限制劳动力流动的不合理制度。加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监管,支持和引导人才中介组织、职业中介组织健康发展。
18.改革资源性商品价格形成机制。从节约和合理配置资源出发,兼顾居民承受能力,深入推进资源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研究制定环境资源有偿使用的政策措施,完善水资源费和各类水价政策,健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价格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反映土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机制。加大公用事业和公益事业价格改革力度。加强农资价格调控,强化价格监督检查。
19.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建设信用监督和信用服务体系,进一步开展区域信用合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打击传销等专项整治以及打假护农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生产经营和消费环境。
五、着力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体制创新,加快实现“两个率先”
20.加强就业制度建设。继续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就业的地方性法规,建立失业监测预警机制。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环境。建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制度,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大就业技能指导和培训力度,建立以就业为导向、以企业需求为核心的职业培训体系和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健全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对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鼓励实施并逐步推广企业年金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建立完善适合不同人群特点和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研究拓展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功能。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全面推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