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监督执行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保健品、医疗机构制剂的法定标准;负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和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监测督促工作。
(六)负责监督、检查、抽验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负责监督实施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指导药品检验机构的工作;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其他违反药品及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和责任人;监管行政区域内城乡集贸市场出售的中药材质量。
(七)负责行政区域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的管理办法和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核发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八)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行政事业经费、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9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处)
承办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行政后勤事务、保密、安全保卫、信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目标管理工作及信息采集整理报送、新闻发布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与交流以及日常接待和外事行政工作;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库;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制订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年度预(决)算;负责系统国有资产和各项资金、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装备购置的规划、审核、报批;按照有关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研究起草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的起草工作;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审核行政处罚文书;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