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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指导协调与商务有关的财政、税收、信贷、价格、外汇、保险等政策的执行并提出建议意见;编报全市各项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业务促进资金、专项资金计划并实施监督和管理;监督国有企业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配合国资委指导国有企业改制。
  (六)外事联络处
  负责涉外商务接待安排;负责市委、市政府有关经济合作代表团出访的组织、联络及安排;负责商务活动出国(境)团组的任务审核、审批;负责境外商务活动来蓉外商的邀请、接待,办理境外客商邀请函。
  (七)对外贸易管理处
  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的宏观管理,按商务部授权审核、转报、分配、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对进出口商品价格、经营秩序和合同履约进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外贸企业商品外销及市场多元化方案的制定与实施;管理和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指导高新技术引进;贯彻国家有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规章,促进我市与港澳台商贸合作;协调外贸企业参加有关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和组织出口商品配额投标;指导赴境外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负责进出口业务统计工作。
  (八)机电产品进出口处(挂成都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牌子)
  研究和执行发展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政策;拟订和执行机电产品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大型成套机电设备出口项目,组织开拓国际机电产品市场;负责机电产品技改贴息、机电产品研发资金的申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研究制定我市鼓励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加工贸易信息,引进加工贸易企业;负责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加工贸易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审查并上报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
  (九)市场规划建设处
  负责规划本市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商业网点总体规划及专业规划,形成商业网点规划体系,研究制定商业网点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衔接、平衡各区(市)县相关规划,协调各类商品市场和大型商业设施项目的论证、预审和听证;负责内外资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的核准;研究、指导、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引导各类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培育、发展城乡统一和内外贸融合的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十)现代流通发展处
  研究拟订促进现代流通业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拟订规范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提出商品流通、物流配送等行业规范和市场准入标准;制定规范流通企业商品宣传、商品促销等措施,组织开展流通行业优质服务活动,促进流通企业的规范、有序、公平竞争;指导流通企业的改革,组织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创新和发展;引导生产、流通企业,加强产销协作,促进地方产品的生产与流通;指导区(市)县流通行业工作、农村商业网点建设和规范经营工作;负责国家财政性资金在流通领域的重大投资项目的协调、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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