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城市和区(市)县综合配套改革,指导协调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城市建设与管理体制方面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政府特许经营权出让协调管理的日常工作。
(五)工业发展处
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拟订、协调全市工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战略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和组织编制全市工业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拟订工业发展及资源配置的配套政策和措施;负责工业类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工作;审核和转报重大工业基本建设项目,负责政府投资工业项目的管理,搞好非政府投资工业项目的指导和服务;研究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综合平衡及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制定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政策,管理循环经济项目,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循环经济发展;负责全市清洁汽车行业规划和建设管理。
(六)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研究制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的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检法司建设项目的审批;审核、转报和安排国家、省和市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负责政策性住房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城建类企业、房地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工作,搞好非政府投资城建类项目、房地产项目的指导和服务;协调环境保护和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措施;审核和转报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七)项目管理处(挂成都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编制全市重点项目名单及其年度投资计划;负责重点项目全过程的协调管理;研究提出加强全市重点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目标任务的考核;负责建立全市重大项目储备库;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依法制定招标投标有关规则;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核准和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登记;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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