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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四)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五)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行政法规和规章。
  (十六)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指定发布招投标公告的媒介;负责依法制定招标、投标有关规则;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组织对招投标活动的执法检查。
  (十七)归口管理市物价局,监控全市物价总水平。
  (十八)归口管理市粮食局,指导和协调粮食综合平衡与宏观调控。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发展改革委内设14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负责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工作,组织办理上级领导督办交办事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担委办公会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办理和落实工作;负责机关文秘、财务、信息、信访、档案、机要、保密、值班、接待、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车辆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承担网络系统管理工作;协调对外联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定点社区帮扶等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市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牵头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负责内资基本建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负责提出全市工商领域外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组织发布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信息,负责委信息发布;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发展规划综合处(挂成都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及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市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编制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牵头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综合分析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做好对全市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组织研究并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以及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方针政策;组织重大经济问题的调研和协调;负责区域经济工作,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市开发区规划、政策的制订;负责全市西部大开发工作。
  (四)经济体制改革处(挂成都市政府特许经营权协调小组办公室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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