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确价格监督员职责,切实发挥价格监督作用。建立价格监督员制度是增强社区居民主人翁意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价格管理与监督的有效途径。价格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是:
1.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社区居民关心的价格问题,组织开展符合社区特点的价格宣传活动,把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送到社区居民手中,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使其能够运用价格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2.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落实价格与收费公示制度和社区经营者明码标价制度。利用社区宣传栏、广告栏,公示社区居民关心的价格与收费政策。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用《居民价格服务卡》的形式予以公示。
3.收集、监督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协助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协调处理社区内的价格矛盾。
4.收集社区居民价格举报信息,并及时反馈价格主管部门。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上下配合,齐抓共管。2006年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2006年上半年,做好调查、规划、制订实施方案等工作,全面开展区、县(市)的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
(二)2006年三季度,对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三)2006年底,对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明确明年的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社区是具有经济服务功能、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场所,价格和收费政策在社区能否得到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开展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活动,把知情权、参与权、投诉权交给人民群众,调动其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不仅可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有效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也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巩固宏观调控的成果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因此,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实抓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切实加强与社区居民的联系,把价格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营造和谐稳定有序的氛围。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并给予必要的人员保障与经费支持。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步骤,采取先行试点、典型引路、稳步推进的方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价格监督服务进社区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