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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水利局鞍山市2006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水利局鞍山市2006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鞍政发〔2006〕21号)


  现将市水利局《鞍山市2006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鞍山市2006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

  为做好今年我市防汛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度汛,现就2006年全市防汛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今年防汛基本形势

  根据我省气象和水文部门的分析、预测,今年汛期我省降水量仍然偏多,辽河、浑河、太子河、绕阳河有可能发生洪水,东部沿海河流可能发生较大规模洪水。鞍山地区作为省重点防洪地区,今年的防汛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根据我市洪涝灾害发生规律,每隔10年左右我市会有两年连续发生大洪水,今年正处于这一时期,而且我市经常出现突发性非常强的局部暴雨,防汛形势严峻。目前,我市防汛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西部平原区一些河流还存在行洪障碍和上冲下淤现象,特别是受去年洪水影响,险工险段较多,险情较重,对今年安全度汛有很大影响;东部丘陵区特别是岫岩县作为全省山洪和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多发区,中小水库较多,通讯预报能力较差,而且受去年降水量偏多影响,我市水库蓄水量较大,对防汛十分不利;目前,我市城市防洪标准偏低,一旦内涝,将损失严重。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居安思危,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抓好落实,迎战随时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水,确保安全度汛。

  二、今年防汛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防汛工作总的要求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防汛工作理念,坚持主动防御、科学指挥、严格标准、狠抓落实。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大河、水库度汛安全,做到发生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决堤、不垮坝;确保城市、重要工矿企业度汛安全,做到在标准内降水情况下,企业不停产,交通、通讯、供水、供气、供电不中断,生活秩序正常;确保发生山洪、泥石流时不发生群死群伤,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发生超标准洪水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抢险,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有效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和绕阳河的防洪调度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统一指挥。我市境内各河段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组织日常的防汛和抢险工作。各河段的防洪标准是:辽河干流保证流量5000立方米/秒;浑河干流保证流量4000立方米/秒;太子河干流保证流量5050立方米/秒;大辽河干流保证流量8795立方米/秒;绕阳河干流保证流量1340立方米/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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