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济价费字[2006]80号 2006年7月8日)


市客运管理处、各相关单位:

  为缓解燃油价格上调对本市出租车行业的影响,保持出租行业的稳定和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对客运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6升排量出租车起程运价由7元/3公里,调整为7.5元/3公里。因技术原因未能及时调整计价器的车辆,自运价调整之日起至计价器调整前,每乘次加收燃油附加0.5元。

  二、1.8升以上排量的出租车车公里单价由1.6元/公里,调整至2.0元/公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