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茶园--鹿角组团P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6〕132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主城区茶园-鹿角组团P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6〕7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主城区茶园-鹿角组团P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巴南区南泉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东起吴家堰塘,西至鹿角镇中学,北抵南东公路,南临地五份。同意其规划功能以商业、文化、居住为主,以配套服务设施为辅。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为119.09公顷(城市建设用地),其中居住用地41.44公顷、公共设施用地25.84公顷、道路广场用地36.28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3.09公顷、绿地12.44公顷;规划总人口约2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结合现状编制专业规划;加大对老场镇的改造力度,强化南泉至鹿角的城市区域功能,保证轨道交通、公共设施、道路、公用设施、绿化用地;进一步完善交通组织,结合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分级优化道路交通,合理确定停车站(港)、路面宽度及步行系统,注重规划地块与外部路网和茶园新区在建、拟建道路的衔接;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落实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等管线走廊;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严格保护南山--南泉风景名胜区景观,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以商业、文化、居住为主的城市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