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检查:
(1)旅行社。检查是否规范组团派团程序;是否使用正式导游员;领队或导游带领团队是否有派团单并佩带领队证或导游证;是否成立质量监督机构或设立质量监督员;租用的旅游车辆是否有营运资质,司机是否有驾驶资质;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否有旅游安全事项的内容;旅行社和导游是否了解旅游线路及所到景区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及时告知游客;遇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是否按《福州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执行;是否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告知游客投人身意外险等。
(2)星级酒店。检查是否定期检查建筑物和电梯、压力容具和消防及电力线路等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排除安全隐患,及时更新老化设备;特种职业人员是否定期体检并持合格的上岗证;是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教育培训和演习;厨房和餐厅工作人员是否按卫生标准操作,保证食品卫生等。
2、组长单位:市建设局
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市园林局、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新闻记者
重点检查:景区景点
检查接待设施设备特别是索道、缆车、卡丁车、过山车、射击、攀岩、跳水、蹦极、摩天轮、观光车船、竹筏、橡皮艇等景区内交通工具、道路、码头等是否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投入使用,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水面活动项目是否配备专业救护人员和救护设施,各类水上交通工具是否按规定配足救生衣或救生圈;是否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隐患,尤其是容易坠落的岩石和枯枝以及地下游览场所的地质状况;对危险地段和设施设备是否有警示标志,是否尽到告知义务,如投保人身意外险等。
3、组长单位:市交通局
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市公安交巡警支队、新闻记者
重点检查:旅游交通
检查是否严禁无资质车辆、船只搭乘旅游团队;是否严禁旅游车辆、船只和司机带病上路;驾驶人员是否有驾驶资格;是否严禁车辆、船只超载;是否对危险路及时整治,对专用旅游公路验收后才投入使用;旅游车辆在行驶中是否每90-120分钟就强制休息10-20分钟等。
(四)时间安排;
1、排查阶段;6月--7月
各归口管理与监督部门要对认真组织本地区归口单位和本系统相关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专项自查,监促各相关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各项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要开展旅游市场安全大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各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于7月20 日前将自查及整改情况的书面材料报送各主管部门和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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