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中小学教学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二)对居民生活用电征收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标准为每千瓦时0.7分钱。
(三)夏季继续拉开峰谷电价差价,13时至15时尖峰时段执行高峰电价,对可中断用户实行避峰补偿电价。
(四)调整两部制电价结构。基本电费最大需量从每月每千瓦30元提高到33元;变压器容量从每月每千伏安20元提高到 22元;电度电价作相应调整。
(五)拉大电压等级差价。各相邻电压等级电价差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02元,低谷电价和农业用电价格除外。
调整后各类用户用电价格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六、以上电价调整自2006年6月3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夏季电价在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实行。
七、继续严格执行对电解铝、电石、氯碱、铁合金、电炉钢、水泥等六类高耗能产业的差别电价政策,不得自行对高耗能产业用电价格实行优惠。要根据高耗能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利用价格杠杆淘汰落后的产能,具体办法国家有关部门将另行下达。
八、各电力企业和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市政府统筹后的协调意见,合理使用调价资金,并接受监督。
九、各电力企业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落实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措施,确保本市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确保社会稳定。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上海市物价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上海市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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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厂名称 │ 装机容量 │含税上网电价│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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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千瓦 │元/千千瓦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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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杆电价 │ │ 400.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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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80 │ 4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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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 │ 124 │ 36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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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 │ 120 │ 364.2 │ ┃
┠────────────────┼──────┼──────┤ ┃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20 │ 402.4 │ ┃
┠────────────────┼──────┼──────┤ ┃
┃上海吴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60 │ 41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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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20 │ 422.4 │ ┃
┠────────────────┼──────┼──────┤脱硫机组另加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闵行电厂 │ 81.5 │ 411.9 │ 15元/千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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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 │ 35 │ 411.9 │ ┃
┠────────────────┼──────┼──────┤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市电厂 │ 14.5 │ 411.9 │ ┃
┠────────────────┼──────┼──────┤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杨树浦电厂 │ 13.5 │ 41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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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杨树浦新机 │ 22.4 │ 411.9 │ ┃
┠────────────────┼──────┼──────┤ ┃
┃上海星火热电有限公司 │ 2.4 │ 64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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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工业园区热电有限公司 │ 1.2 │ 52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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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兴岛第二发电厂 │ 2.4 │ 98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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