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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


  4.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4万例;扩大白内障复明手术覆盖面;完善低视力康复网络,组织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培训3500名低视力儿童家长,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助,为1.8万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对420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5.加强省聋儿中心建设,完善聋儿康复网络;加强聋儿康复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巩固基层聋儿康复机构;办好聋儿家长学校,对5000名聋儿家长进行培训;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对5000名聋儿进行语言康复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开展听力语言康复师资职称评定;逐步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6.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调与合作的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对28万重症精神病患者实施综合防治,采用切实手段提高康复效果。

  7.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对麻风畸残者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对肢体残疾者进行康复训练;救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为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4200例。

  8.发挥社区和家庭的作用,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训练。鼓励和扶持市(州)所在地的城区和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创建一批针对学龄前智力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中心,对3000名智力残疾儿童家长进行康复知识培训,调动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早期生活自理、认知能力和语言交流等训练;实施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6000名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积极创造条件,建设集教育、康复、娱乐、劳动为一体的智力残疾和重度残疾人的养护机构,提供系统的、终身康复服务。

  9.加强残疾人辅助用具供应和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网络。推广、使用康复新技术、新产品;实施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救助;建立省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巩固完善全省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18万件,其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2万件;加强信息服务,推广评估和适配技术;加强假肢站建设,发挥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

  10.促进康复专项救助制度建设,为6000名贫困患者提供医疗救助。

  11.加强省、市(州)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完善功能,积极开展肢体残疾人、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及家长培训、盲人导向行走训练、低视力康复训练、矫形器制作等康复服务。充分发挥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服务指导作用。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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