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市燃气集团供华燊燃气公司天然气管输费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市燃气集团供华燊燃气公司天然气管输费的通知
(津价商[2006]108号)
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华燊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为理顺天然气价格,经报请市政府批准,核定市燃气集团供华燊燃气公司非居民用天然气管输费为每立方米0.12元,自2006年4月1日抄见气量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