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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业标准化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政策性强的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农业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各县(区)要成立以分管县(区)长为组长的农业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农业标准化的规划、管理与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力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发挥市农业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牵头做好农业标准化的规划和实施、农业地方标准的组织制定和宣传贯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组织申报、评审和建设的指导及协调,并对农副加工食品质量进行监督;农业部门要发挥农业标准化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切实做好农业标准的组织实施和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管理、生产技术指导、品种引进改良、初级农产品质量监督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投入,将农业标准化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工商、粮食、卫生、环保、科技和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在项目和经费的安排上要向农业标准化工作倾斜。
  (二)加强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开展各项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不能完成示范内容的单位,要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通报批评,直至报请上级部门取消该示范区。同时也要加大对农用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控制假劣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流入,杜绝国家明令禁止的五种有机磷农药在市场上流通,确保农业投入品的生产使用安全。
  (三)完善奖励制度。为有效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市政府对农业标准化工作进行奖励。由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奖励的具体工作。
  (四)加强宣传培训,大力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的舆论宣传、监督作用,切实搞好农业标准化的宣传教育,普及农业标准化基本知识,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农业企业经营人员和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认识,增强广大农民和生产经营者标准意识,进一步促进农业标准示范区建设;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服务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尽快培养一批既懂农业技术,又懂农业标准化的推广服务队伍,提高农业标准化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和种养大户中的普及程度,引导农村致富带头人积极开展标准化种植、养殖,使农业标准化走进社会,走进企业,走进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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