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机构,促进综合服务组织发展。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从加快全省中小企业暨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贯彻实施《
中小企业促进法》、切实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从中小企业创业与发展的迫切需要出发,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组织建设。已经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9个市(州)和28个县(市),要对机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巩固提高;未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14个县(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在2006年底前全部建立起来,并投入运营。
2.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专业服务组织作用。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所属的综合服务组织,要积极整合社会各类咨询、培训、评估、认证、会计、审计、法律等中介服务资源,优选、扶持一批专业服务组织成为社会化服务示范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的专业化服务,促进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3.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各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要加强科学管理,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各种硬件保证和软件支持,确保各项业务的有效开展。要明确工作标准,制定服务规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要贴近市场,贴近企业,以优良的服务效果赢得市场和企业的认可。
4.创新服务产品,打造服务品牌。各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要苦练内功,提高素质,增强服务实力。要针对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不断开发服务项目,创新服务产品,完善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知名度和公信度,扩大社会影响,形成区域服务品牌,满足各种不同经济类型、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中小企业的服务需求,逐步实现服务体系的服务产品由初级的供给主导型向更深层次的需求主导型转变。
三、服务内涵
依据《
中小企业促进法》,强化服务体系功能,定义各项服务内涵,把握服务方向,确保服务质量。
(一)信息咨询。通过网络收集中小企业各类需求信息,组织专家解读,进行网上答疑;通过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国内外行业发展的最新信息和产品供求、原材料供应、投融资、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转让、人才流动等相关信息。
(二)网络服务。组织和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建立健全省、市、县中小企业信息网络系统;组织远程视频会议,举办网上经济交流、商务洽谈、协作配套、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