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州旅游沿线公厕管理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6〕11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进一步树立我州旅游的良好形象,提高旅游服务水平,现就加强和规范我州旅游沿线公厕管理通知如下:
一、各县人民政府立即组织旅游、国土、规划建设、物价、交通等相关部门对县域旅游沿线公厕进行拉网式清理,进行集中整治,沿线所有独立的旅游公厕从6月20日起停止对外收费。
二、旅游沿线原批准修建的经营性收费的独立式厕所,通过评估,由政府统一收购,纳入统一规范管理。
三、旅游沿线车站、加油站、购物点、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配套的厕所,无条件免费对外开放。
四、旅游沿线与老百姓住房配套的厕所,由各县人民政府负责清理,不得对外经营收费。
五、各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县旅游公厕的规划建设管理,今后未经州人民政府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旅游沿线擅自修建公厕,否则以违章建筑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