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医疗器械产品统一管理、集中设库的批复
(京药监市〔2006〕51号)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医疗器械产品统一管理、集中设库的申请收悉。根据我局《关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统一管理、集中设库的通知》(京药监市[2003]34号),经核准,同意你公司对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实施统一管理、集中设库。
一、库房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内。
二、你公司所属公司及其门店取得经营资格后方可经营医疗器械产品。
三、同意你公司配送的范围为所属同一法人企业及其所属门店。
四、仓库应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五、《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嘉事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医疗器械产品统一管理、集中设库的批复》(京药监市[2005]1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