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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及应急预案》的通知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市流感大流行的准备工作、流感大流行的应急处理及善后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北京市应对流感大流行应急指挥机构

  由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北京市流感大流行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北京市卫生局。

  2.2 北京市应对流感大流行专家委员会

  北京市应对流感大流行专家委员会成员由流行病学、病原微生物学、临床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3 应急专业技术队伍

  加强应对流感大流行的专业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3 流感大流行阶段划分



  依据《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将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大流行阶段和结束阶段。

  3.1 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指流感大流行发生前的阶段。人类新亚型流感病毒并不一定最终导致流感大流行的发生,但由于其潜在的大流行威胁,要做出相应的应急反应。

  3.2 大流行阶段

  大流行阶段是指新亚型流感病毒在人群中快速广泛地传播,或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发生流感大流行。

  3.3 结束阶段

  结束阶段是指流感大流行得到有效控制,世界卫生组织或卫生部宣布大流行结束。

4 预警级别及发布

  4.1 预警级别

  依据流感大流行相关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4.1.1 蓝色预警(Ⅳ级)

  国外人类标本中分离出新亚型流感病毒,但未产生特异性抗体应答,或虽产生特异性抗体应答却未出现临床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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