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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加挂北京市地震应急指挥部牌子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加挂北京市地震应急指挥部牌子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6]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京政发[2005]17号),经市政府同意,北京市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加挂北京市地震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地震应急指挥部)牌子,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处置范围
  市地震应急指挥部在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组织指挥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参与其他灾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本市应对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二)协助市应急委应对本市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负责指挥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
  (三)指导区县开展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分析总结本市地震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五)负责市地震应急指挥部所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六)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组成人员
  总指挥:吉 林 副市长
  副总指挥:周小舟 北京卫戍区副司令员
       李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卫民 市地震局局长
  成  员:宋贵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柴晓钟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马胜杰 市教委委员
       于泓源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文彦 市民政局副局长
       郑振远 市司法局副局长
       吴素芳 市财政局副巡视员
       王文红 市规划委副主任
       栾德成 市建委副主任
       母秉杰 市市政管委委员
       周正宇 市交通委副主任
       孙国升 市水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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