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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有关事项的通知

       李晓松 市交通委副主任
       束 为 市商务局副局长
       梁万年 市卫生局常务副局长
       王建华 市工商局副局长
       朱佩芬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
       郑 江 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亚清 市农业局副局长
       方来英 市药品监督局副局长
       熊玉梅 市旅游局副局长
       李洪海 市政府外办副主任
       白 新 市信息办副主任
       韩 陆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郑新义 武警北京总队副总队长
       崔宝祥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陈江河 北京铁路局局长助理
       黄登科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局长
       韩 玮 市通信局副局长
       章冬梅 东城区副区长
       陈 蓓 西城区副区长
       刘玉芳 崇文区副区长
       王瑞珠 宣武区副区长
       关三多 朝阳区副区长
       赵建忠 海淀区副区长
       闫傲霜 丰台区副区长
       刘国庆 石景山区副区长
       王智慧 门头沟区副区长
       李惠英 房山区副区长
       于世疆 通州区副区长
       杨培丽 顺义区副区长
       冯维利 昌平区副区长
       李春亭 大兴区副区长
       刘汉勤 平谷区副区长
       赵文广 怀柔区副区长
       王春林 密云县副县长
       赵志萍 延庆县副县长
  四、办事机构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卫生局。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工作;组织制订、修订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区县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负责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负责本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负责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习、演练;负责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工作;承担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今后,如需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以外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由成员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经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并报总指挥批准后,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或其办公室自行发文通知,并报市编办、市应急委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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