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市亮化
1.城市道路亮化。拆除胜利路原有路灯,新建路灯410基,间距35米,采用双侧布灯、双臂双光源灯具。在烈士山至立山广场段安装景观灯136基。拆除建国南路(火车站-四方台立交桥)原有路灯,新建路灯158基,间距35米,采用双侧布灯、单臂双光源灯具。四方台立交桥至杨柳河段新建路灯116基,间距35米,采用双侧布灯、双臂单光源灯具。鞍海路杨柳河桥至汤岗子段,新建路灯382基,采用双侧布灯、单臂单光源灯具,间距40米。千山西路和千山中路全程安装景观灯392基,间距70米。人民路全程安装景观灯104基,间距70米。
2.桥梁亮化。五一立交桥保留桥栏杆上的原亮化设施,桥身亮化采用蓝色檐板灯,桥柱采用钠灯泛光照明。解放路立交桥桥柱部分采用钠灯泛光照明,桥身采用暖色泛光照明,桥栏部分安装LED引导灯。四方台立交桥的桥柱桥基部分采用暖色泛光照明,桥身采用冷色泛光照明,桥栏采用圆形或方形LED灯具。虹桥的侧立面采用黄色泛光照明,护栏安装LED点光灯和线型灯,体现虹桥的古朴凝重。民生路地道桥的桥洞进行瓷砖贴面装饰,新建洞内照明设施,更新洞外引线路灯,提高桥下照明效果。
3.临街建筑亮化。对胜利路(烈士山-立山广场)、建国南路、人民路(铁西广场-兴盛广场)、园林路(解放东路-健身路)、千山西路、千山中路、二一九路等市区部分主干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商业网点的楼体进行立面亮化,通过设置轮廓灯、投光灯、泛光灯及多种光源组合变换,形成风格各异、层次分明、动静结合、错落有致的城市夜间景观。
(四)市政设施维修养护
加强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对破损的道路、马路沿石等市政设施要及时维修和更换,拆除居民区出入口私设的各种路障,确保道路平整畅通,人行道板、沿石、下水井篦、井盖等公共设施完好无损。窨水井、居民区化粪池要定期清掏,清掏后立即清运,清掏率达到100%,确保污水、粪便无外溢。
(五)千山风景区环境整治
1.绿化工程。以山地造林、滨河绿化、植被恢复为重点,实施绿化工程。在温泉度假区滨河两岸种植5000株杨树和香花槐树。在已拆扒的化工厂度假村、一炼钢度假村、团校和钟灵山庄旧址,种植4000株香花槐树、五角枫树和白桦树。在温泉度假区后马山荒坡上,栽植1000株火炬树,播种100斤刺槐树籽。
2.亮化工程。以核心景区的正门广场、大佛景区、财福宫及千山路两侧为重点实施亮化工程。正门广场的地税分局等建筑,采用霓虹灯和轮廓灯,突出建筑物特点。财福宫采用轮廓灯,提高建筑物群体亮化效果。大佛景区的弥勒宝塔等景点,采用射灯、轮廓灯和灯带,体现建筑物立体效果。在正门-龙潭湖-大佛景区,龙潭湖-百鸟园景区沿途设置314盏仿古式景观灯。在乐雪酒店-千山疗养院路段设置16盏仿古式景观灯。动员度假区内的企业,采用轮廓灯、射灯或灯带,突出建筑物立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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