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关于开展天津市2005年度区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通知

  2.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在机构建设上,一方面是本级政府中设立有独立机构、编制和职能的科技管理部门的情况;另一方面,对区县所属街道或乡镇设置专门科技工作机构或配置专人负责科技工作的情况。要求说明机构建设情况和本级科技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

  3.科技进步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系指本级政府是否制定了科技进步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是否制定了各类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及实施情况。考核重点是科技进步法规和政策措施、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的落实和产生成效情况。

  4.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系指特色产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农业科技推广站(中心)、科技信息系统、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中介组织和机构等的建立和运行及产生成效。考核重点是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建设情况,同时考核服务机构的运行情况。

  5.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科技三项费用指各级政府预算用于科技支出的费用。本级财政决算支出系指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按人大通过的预(决)算报告或统计年鉴填写。

  三、对一票否决指标的要求

  1.党委和政府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情况:要求由党委或政府召开专门研究解决科技进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专题会议和听取科技工作专题汇报的次数每年分别不少于两次(每年共四次),并切实、有效和及时地解决了科技进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对区县要求应全部设有独立科技管理部门;对区县所属街道或乡镇应全部设置专门科技工作机构或配置专人负责科技工作。

  3.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要求本级科技三项费用所占比例不低于1.3%。需提交拨款单清单和拨款单,及人大通过的预(决)算报告(含政府财政决算表)。

  附件2:
天津市区县科技进步考核表
(2005年度)

  区县名称:

  主要负责人(签章):       (加盖政府章)

  填 报 人:

  职  务:

  电  话: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

填 报 说 明

  1.区县名称须与本地区政府公章上的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

  2.主要负责人签章,须是本区县政府正职领导签字或盖章。

  3.指标值如有小数,请保留两位小数。

  4.参与考核的区县须提交一套包括考核表和所有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5.所有材料的装订顺序是考核表、材料目录、按指标顺序排列的证明材料。

1 基 本 情 况



  区(县)委书记:             区(县)长:

  分管副区(县)长:            区(县)科委主任:

  陆地面积:         (平方公里)  海域面积:         (平方公里)

  总人口:          (万人)    其中非农业人口:      (万人)

  GDP总量:         (亿元)     年财政收入:        (万元)

  年财政支出:        (万元)    本级财政决算支出:     (万元) 

  工业增加值:        (万元)    第三产业增加值:      (万元) 

  全部工业企业职工平均人数: (万人)

  本级科技三项费用:     (万元)    本级科学事业费:      (万元)

  科普经费:         (万元)    风险投资基金:       (万元)

  科技发展资金:       (万元)    专业技术人员数:      (万人)

  高技术产业增加值:     (万元)    申请专利数:        (件) 

  申请发明专利数:      (件)     授权专利数:        (件)    

  授权发明专利数:      (件)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        (万元)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科技管理部门编制人数:      (人) 科技管理部门实际人数:   (人)

  科技管理部门中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人数:     (人)

  获得天津市科委的项目数:     (项)  经费额:       (万元)

  获得国家科技部的项目数:     (项)  经费额:       (万元)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