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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6年度最低工资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等8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月27日,实施日期:2010年1月27日)废止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6年度最低工资的通知
(2006年6月6日 深劳社〔2006〕84号)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并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深圳市2006年度最低工资公布如下:
  一、特区内最低工资为4.66元/小时,8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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