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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南宁市2005年自然灾害灾民紧急转移安置救助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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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转移安置生活救助│            主要职责            │    组长单位    │          成员单位          ┃
┃   │责任分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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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转移疏散组  │ 负责说服、动员群众撤离危险地带,组织群众进行安全转移。 │    市公安局    │     各县(区)政府、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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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转移运送组  │负责准备用于灾民转移的客车、货车、船只和抢救伤病员的救护│    市交通局    │       市卫生局、市水利局       ┃
┃   │        │车辆,以及担架等临时救护工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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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畅通保障组  │负责组织好人员和车辆的疏散,确保转移工作有序进行;负责做│    市公安局    │       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
┃   │        │好转移路途中的道桥修复和排障工作,确保转移道路畅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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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安置保障组  │负责为转移的灾民搭设帐篷、简易住所、清理房间、搭设床铺;│    市建委    │各县(区)政府、武警南宁市支队、市供电局、市水┃
┃   │        │负责为临时避难场所铺设水电供应线路,接通临时用电,提供足│           │利局                     ┃
┃   │        │量的清洁饮用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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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生活保障组  │负责为灾民提供粮食、蔬菜、燃料等生活必须的物资;保证灾民│    市民政局    │       市财政局、市粮食局       ┃
┃   │        │有7-10天的口粮和蔬菜,两套换洗的衣服和一床卧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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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安全保卫组  │负责转移安置街道、村屯和临时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公安部门│    市公安局    │        各县(区)政府        ┃
┃   │        │要派驻治安小分队,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哄抢、殴斗事│           │                       ┃
┃   │        │件的发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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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医疗卫生组  │负责在转移安置街道、村屯和临时避险场所派驻卫生防疫医疗小│    市卫生局    │                       ┃
┃   │        │分队,建立临时医疗点,为灾民诊治伤病,及时做好卫生防疫工│           │                       ┃
┃   │        │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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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教育组   │负责在转移安置村屯和临时避险场所组建临时托儿所,对孤儿进│    市教育局    │        市建委、团市委        ┃
┃   │        │行看护和监管;搭建灾民学校,及时组织学龄儿童恢复上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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