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05年自然灾害灾民紧急转移安置救助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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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转移安置生活救助│ 主要职责 │ 组长单位 │ 成员单位 ┃
┃ │责任分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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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转移疏散组 │ 负责说服、动员群众撤离危险地带,组织群众进行安全转移。 │ 市公安局 │ 各县(区)政府、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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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转移运送组 │负责准备用于灾民转移的客车、货车、船只和抢救伤病员的救护│ 市交通局 │ 市卫生局、市水利局 ┃
┃ │ │车辆,以及担架等临时救护工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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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畅通保障组 │负责组织好人员和车辆的疏散,确保转移工作有序进行;负责做│ 市公安局 │ 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
┃ │ │好转移路途中的道桥修复和排障工作,确保转移道路畅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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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安置保障组 │负责为转移的灾民搭设帐篷、简易住所、清理房间、搭设床铺;│ 市建委 │各县(区)政府、武警南宁市支队、市供电局、市水┃
┃ │ │负责为临时避难场所铺设水电供应线路,接通临时用电,提供足│ │利局 ┃
┃ │ │量的清洁饮用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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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生活保障组 │负责为灾民提供粮食、蔬菜、燃料等生活必须的物资;保证灾民│ 市民政局 │ 市财政局、市粮食局 ┃
┃ │ │有7-10天的口粮和蔬菜,两套换洗的衣服和一床卧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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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安全保卫组 │负责转移安置街道、村屯和临时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公安部门│ 市公安局 │ 各县(区)政府 ┃
┃ │ │要派驻治安小分队,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哄抢、殴斗事│ │ ┃
┃ │ │件的发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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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医疗卫生组 │负责在转移安置街道、村屯和临时避险场所派驻卫生防疫医疗小│ 市卫生局 │ ┃
┃ │ │分队,建立临时医疗点,为灾民诊治伤病,及时做好卫生防疫工│ │ ┃
┃ │ │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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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教育组 │负责在转移安置村屯和临时避险场所组建临时托儿所,对孤儿进│ 市教育局 │ 市建委、团市委 ┃
┃ │ │行看护和监管;搭建灾民学校,及时组织学龄儿童恢复上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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