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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
(晋政发〔2006〕1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遵循改革开放和市场机制原则,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特作如下决定。
  一、城镇建设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城镇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大力推进特色城镇化的基本思路,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协调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努力提升省会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二)城镇发展与改革目标。实施《山西省城镇化发展纲要》,加快发展以太原经济圈为核心,大运城镇发展轴带为主干,晋北、晋中、晋南、晋东南四个城市经济圈域为主体的“一核一带四片”的城镇集群。到“十一五”末,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47%,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
  加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城市园林绿化、市政道路、污水和垃圾处理、供水、集中供热以及天然气和煤层气利用等工程的建设。到“十一五”末,累计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75%以上;城市日供水能力新增141万吨,全省城市基础设施水平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加快建设教育、文化、体育、金融、会展、物流中心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
  开放市政公用市场,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到“十一五”末,在全省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政公用事业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富有活力的企业经营机制和科学规范高效的政府监管机制。
  二、加快太原经济圈建设,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和重点小城镇发展。
  (三)着力构建太原经济圈。实施太原率先发展战略,提升产业结构层次,强化省域中心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抓紧编制太原经济圈规划,建立经济圈发展协调领导机构和协商机制。统筹规划建设道路、轨道交通及供水、供热、供气、防洪等基础设施,促进太(原)-榆(次)协调发展。加强以太榆为依托的省域中心与周边城镇的分工与协作,增强经济联系,逐步实现太原经济圈构建的目标,使太原经济圈成为承东启西的纽带和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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