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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委、市编办、市教委、市科委关于加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建设推进本市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二)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基本职能

  各区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要根据郊区各区县政府对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规划,工作部署和要求,承担本地区农民教育培训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管理。

  对当地农民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研讨、提出政策建议。依托现有农广校服务的主体职能和办学体系,重点加强对农民的公益性教育、培训和农村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建设、教材等培训资源建设、实用技术咨询与服务、信息统计、业务培训与交流宣传等支持服务工作。

  要充分发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培训网络资源优势,健全、完善教育培训设施和功能,拓展、延伸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和服务职能,创新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人才培养的方式和机制,构建便捷、高效、上下联通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

  (三)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本市各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及2006年北京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北京市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就业工作的意见》(京政农发〔2006〕8号)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要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与转移培训,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每年开展引导性培训20000人次以上,各种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达到10000人次以上。

  二是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现代化素质培养工作。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者、指导者培训工作,每年完成2000人次以上培训任务;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每年完成1000人次以上的培养任务。

  三是要积极开展农村经营管理型人才培训。组织开展对村级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培训,每年完成10000人次以上的培训任务。

  四是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的中心任务,以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为目标,采取“综合素质(学历)+岗位技能(能力)”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远程教育培训体系的优势,每年培养适应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各类中等专业技术和管理型人才4000人以上;围绕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要求,开展以实用技术推广应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绿色证书等培训,每年培训20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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