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6年福州市区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和市场价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6年福州市区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和市场价的通知
(榕政综〔2006〕12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政策,现将2006年福州市区出售公有住房价格及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2006年出售多层与高层框架结构公有住房成本价分别调整为1220元/平方米和1640元/平方米。
  二、2006年出售多层框架结构公有住房市场价:一级地段为2550米;二级地段为2250元/平方米;三级地段为1950元/平方米;四级地段为1650元/平方米;五级地段为1400元/平方米。
  出售高层框架结构公有住房市场价:一级地段为2850元/平方米;二级地段为2550元/平方米;三级地段为2250元/平方米;四级地段为1950元/平方米;五级地段为1700元/平方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