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规范推进公司制改革。增强企业直接融资能力,鼓励企业通过股份制、投资主体多元化等形式吸引民间资金和外商投资;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不断拓展上市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发行债券;加速推进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省经委负责)。
15.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全面推行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建立我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初步框架;建立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省国资委负责)。
16.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5]21号)精神,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省财办负责)。指导加快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制定我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提出规范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省经委负责)。
17.深化公用行业改革。坚持“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和“建管分离、管养分离”的原则,结合行业实际分类指导,多形式推进市政公用行业改革,确保其社会公益性、广泛服务性和生产服务连续性不变。继续推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省建设厅负责)。推进实施公路养护政(事)企分开、管养分离,制订全省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促进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理(经营)主体多元化,加快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程,在总结推广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着力推进国管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改革。年内完成51个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改革任务,完成其余水管单位的改革基础工作,基本完成1-2个省直属大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改革,同时搞好试点验收工作,总结经验,指导面上(省水利厅负责)。
四、加快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18.深化土地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改革。深化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巩固完善“招拍挂”出让制度,全省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面积比例达到100%,其中商品住宅用地拍卖达到100%;大力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新设置矿业权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采取市场方式出让;积极探索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逐步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加快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省国土资源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