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
(川府发[2006]3号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2006年是我省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重要指导思想,深入推进“三个转变”,力争在改革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上取得更大突破。现根据国务院的部署结合实际提出我省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深入落实《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重点落实投资主体自主权和风险承担机制,改进项目备案制和核准制;规范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政府投资部门制衡机制,制定出台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咨询等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改进投资宏观调控和投资监督管理,完善投资监管手段(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全面推行“代建制”工作(省建设厅负责)。
2.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改革,报送省人代会审查的省级部门预算单位增加到64个;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扩大市、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范围,力争市(州)本级全面试点,将符合条件的县(区、市)纳入试点;规范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健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探索电子采购制度;全面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在省、市(州)全面实行、130个县(区、市)实行“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研究制订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探索建立财政支出预算考评机制,逐步完善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办法(省财政厅负责)。
3.推进工商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 “一审一核”制,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层登记、分类监管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企业信用联网监管和属地监管,制定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和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省工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