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无偿献血工作主要目标是,力争到2010年,以市(州)为单位无偿献血比例达到100%,其中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到95%以上,取消指令性计划指标献血;成分输血占临床用血的90%以上,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三、加强宣传,增强全民参与无偿献血意识
宣传教育是搞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首要环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无偿献血宣传,破除群众中对献血的疑惧心理;移风易俗,营造献血光荣的新风尚,提高全民参与无偿献血的意识。
宣传部门要把无偿献血知识列入宣传重点,精心制订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指导和督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设立专门栏目并免费播放和刊登有关公益广告。
卫生部门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和血液生理知识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尤其要宣传献血有利于身体健康,并为其他部门和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大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献血的科普宣传,争做无偿献血的表率。
文化、科技、农业等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编印适合农村的宣传材料,结合开展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等活动在农村普及无偿献血知识。
教育部门要把献血工作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开展血液生理知识及献血相关知识的教育,鼓励大中专院校适龄学生自愿参与无偿献血。
交通、旅游等部门要把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对旅客宣传的内容,在旅客集中的车站、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
红十字会、工会、共青团、妇联、输血协会等社会团体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和发动活动,使无偿献血深入人心。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在引导农民搞好生产、发展经济的同时要积极组织和动员农民自愿参与无偿献血。
四、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的组织机构建设,各级献血办要切实承担起具体指导、推动无偿献血事业发展的责任。各级采供血机构是开展无偿献血和临床供血的基础,是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将采供和用血机构的建设与发展纳入公共卫生工作总体规划。采供血和医疗机构要强化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宗旨意识,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服务观念,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质量观念和服务意识,改革服务模式,努力探索优质、高效、便捷的采供血综合服务模式,以科技创新不断提高血液质量和输血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