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民航贵州安监办负责民用航空活动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民用航空事故的报告和参加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十七条 省武警总队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维护现场秩序。
第三十八条 省烟草专卖局负责烟草商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事故的报告和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十九条 省煤管局负责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矿长考核发证和参加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煤炭发展规划。
第四十条 省信息产业厅负责归口管理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归口管理企事业单位事故的报告和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十一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抢险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抢险救灾药品、医疗器械,参加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第四十二条 省司法厅负责指导监狱、劳教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十三条 中国保监会贵州监管局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指导辖区内保险公司配合承保企业做好安全生产预防工作;监督保险公司及时出险、足额赔付。
第四十四条 省科技厅积极支持科研院所、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和研究,组织重大安全课题攻关,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科技发展规划。
第四十五条 国家电监会南方监管局贵阳监管办负责电力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电力事故的报告和参加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十六条 省广电局负责督促新闻媒体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第四十七条 贵州日报报业集团、贵州电视台、贵州广播电台负责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积极做好舆论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