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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关于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二)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印制一套宣传画,在社区楼道、窗口单位、公交线路、大中小学张贴;编创一首“八荣八耻歌”,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社区居民广泛传唱;编写一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通俗读本,供社区居民和各行各业学习使用;推出一批理论文章,并利用“青岛讲坛”和“每月一讲”等形式开展宣讲,引导和推动学习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创作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寓教于乐,使广大人民群众从中受益;设置一批公益广告,在主要干道、广场、车站、机场、码头等公共场所广泛展示,营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浓厚氛围。

  (三)深入开展以“我为文明城市再添彩”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知行统一、教育和实践相结合,围绕巩固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迎办2008年奥帆赛,以“创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做文明市民”为目标,重点开展市民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长人们的文明礼仪知识,提高文明意识。继续开展文明交通“三让”、市民文明巡访、志愿者行动、社区义工、无偿献血、慈善关爱、扶贫助困等道德实践活动,将“八荣八耻”的要求贯穿整个教育实践活动,融入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努力形成人人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新闻宣传。新闻媒体要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要开辟专题、专栏,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家点评、群众讨论和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解读“八荣八耻”,阐述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出的时代意义和重要性,及时报道各单位宣传教育的工作动态,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加强舆论监督,揭露和批评有悖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言行和现象,弘扬真善美、抵制假恶丑。

  三、切实加强对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整合力量。各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举措,摆上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与塑造“诚信、和谐、博大、卓越”的城市精神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要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统筹协调安排好全市的宣传教育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广泛开展富有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活动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安排好本系统本单位内的学习教育活动,同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全市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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