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突出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注重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统筹安排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现代农业建设
(四)健全现代农业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农业良种繁育与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信息与农产品市场流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动植物保护、农业机械装备等现代农业服务体系。2006年,重点抓好良种繁育和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加快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建设,扩大畜禽良种推广规模。大力推广深海网箱和工厂化养殖,积极引进、开发和推广水产名优新品种。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农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的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把农业科研和推广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着重加强市农业科学院建设。加快建设青岛农业科技大厦。
(五)优化农业结构与布局。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优化农业结构,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加快发展畜牧、水产、果品、蔬菜等优势产业。积极推进100万亩优质高产高效粮食示范区、100万亩以设施蔬菜为主的现代农业示范区、100万亩优质出口花生生产基地、100万亩优质果茶和花卉基地建设(以下简称“四百工程”),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区。大力发展畜牧业,突出规模饲养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推广健康养殖方式,鼓励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封闭式畜禽养殖小区和养殖场,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加快发展水产业,突出发展新型高效渔业,抓好市海珍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搞好水产品精深加工,扩大本地水产品加工出口规模。继续抓好农业园区建设,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农业品牌,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不断拉长产业链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重点扶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推广“公司+农场”的九联模式和“村‘两委’+协会”模式。继续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力争到“十一五”末,全市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
(七)大力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防洪安全、水资源保障、改善水生态环境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继续安排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补助资金,充分调动各方面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积极性。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实施墨水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十一五”期间完成317座小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切实保证地方财政配套。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积极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加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减灾防灾能力。
三、加快农村现代工业和服务业建设
(八)大力推进农村新型工业化。深入推进城市工业集群化与农村工业化的互动,鼓励各市(区)围绕四大工业基地、六大产业集群,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搞好经济园区建设,承接城市大工业梯次转移和退城进园。积极培育中小型民营企业,壮大品牌骨干企业,引进提升集约型外资企业,鼓励发展创新型科技企业,加速构筑区域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体系。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通过实施集群式招商,完善郊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工业体系,增强产业竞争力。突出利用外资重点,加强对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导跨国公司和世界500强企业投资我市重点产业,加大现代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农业和环保产业等领域招商力度。通过重点引进一批中央直管大企业和国内500强、民营百强等大企业,不断提高对内开放的水平和层次。继续在财政投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平度、莱西工业化进程。统筹城乡就业,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用工信息、教育培训和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对农民的就业指导和组织,提高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
(九)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以服务农业生产、方便农民生活、扩大农村消费为目标,提升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水平,提高现代物流、信息咨询、社区和中介服务、休闲旅游、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业比重。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加快建设山东国际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推进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加快放心超市进镇(街道)、放心店进村(居)步伐,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都市农业。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中介组织,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社会化服务。
四、加强城镇村体系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