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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继续推进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内容的“三绿”工程,确保上市销售食品的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省屠宰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大力推进牛羊禽的定点屠宰,规范畜禽屠宰加工行为。严厉打击经营非法进境肉类活动。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五、加强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的餐具消毒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督促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和整改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要学习国内外先进做法,逐步建立对小型餐饮业餐饮具集中统一消毒的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制度。

  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切实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坚决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生产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力争全省各地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状况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开展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在春节、“五一”和国庆节期间集中开展执法监督活动,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单位的违法行为,以及经营掺假使假、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点和无产品合格证食品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建设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体系,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交流、反馈和收集、评估、发布工作,逐步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有条件的市可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媒体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正确引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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