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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6〕3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辽政发〔2005〕3号),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使我省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食品安全水平继续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进一步加强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抓好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积极探索和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加快向农村延伸连锁网络;各监管部门要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做到监管重心下移,并抓紧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填补监管空白。

  二、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实施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中药物及有害物质残留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继续开展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加强液态奶中复原乳相关检测。2006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专项监测与认证的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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