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人口研究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组建苏州人口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等组织,形成政府领导、专家指导、人口计生主抓、各部门参与、市县联动的协作研究机制。做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加强对人口重要指标变动的跟踪研究,建立完善苏州市人口发展水平评估制度、人口信息预警预报制度等。
强化人口综合调控体系。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科技、服务等综合措施,积极应对人口规模、人口结构、人口迁移、人口公共健康等新的人口问题,推进相关政策、措施出台。
五、“十一五”人口计生事业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十一五”时期我市处于人口加快增长期、人口计生工作任务更加繁重的实际,各级党委政府在统筹规划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中应给以更多的指导、关心和更有力的支持。
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每年听取人口计生工作专题汇报,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事业的统一领导,做到认识、责任、措施、投入“四个到位”。继续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改进党委政府、责任部门、人口计生部门年度分线评估考核工作,坚持“一票否决”。
充分发挥各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协调机制。各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自觉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及时进行工作部署、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进一步形成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人口计生部门要主动发挥人口计生管理职能,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推动各部门落实人口计生目标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优化队伍结构。积极改善和优化人口计生部门的人力资源配置,切实加强各级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优化队伍结构。加快行政管理、专业技术、基层工作人才队伍结构的调整优化,推进人口计生队伍的职业化建设;镇、街道按居住地人口数配备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量相适应的专职人员,采用市(区)聘、镇(街道)管、村(居)用方式,建设一支年轻化、知识化的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建立急需各类人才的“绿色通道”,探索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柔性人才引进机制。
提高人员素质。倡导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建立完善人口计生干部长效培训机制、考核评估激励机制,推进具有计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落实岗位聘用、培训、绩效考核、奖酬激励机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服务、群众志愿者四支队伍建设水平,切实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