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目标:
(一)制定实施“十一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交通安全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2006年底,乡镇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部建立,312、204、104国道和沪宁高速公路建立交通安全工作路际联席会议制度;
(二)建立省市两级交通安全工作和畅通工程专家指导组,推行交通安全综合评价体系,专家评估与政府考核相结合的交通安全考评和激励机制初步形成;
(三)国省道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道路照明等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明显改善,急弯、沿河、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列入公路改造和竣工验收,全省排查100个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排出100个重点交通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四)公路不发生严重交通堵塞,城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率下降到10%以下,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五)建立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的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形成;
(六)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一步深入,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乡镇建设的覆盖率达到100%,全省建立1万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组织10万人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七)国省道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农村公路交通死亡事故总量得到控制,全省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下降。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县(市、区)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请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市、区)长牵头,下设办公室,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交通事故总量大和有条件的地方尽快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2006年,所有乡镇要建立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个乡镇政府应配备1—2名专(兼)职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人员,突出抓好农村县乡公路交通安全。
2.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制度建设。落实省政府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专报、重特大事故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通报“三项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逐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