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人
4.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人是:贷款对象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稳定的收入来源;(3)诚实守信,在当地信用社无不良信用记录。
5.由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信用社直接提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基层信用社负责审核申请人资格,并在县级联社授权范围内决定是否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
三、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方式
6.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一般采取“担保贷款”方式,也可在农户贷款证授信额度内发放“信用贷款”,具体由基层信用社视情况确定。
7.若采取担保贷款方式中的“保证贷款”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贷款对象必须是保证人之一,但不能作为唯一的保证人。
除贷款对象以外的保证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户籍独立且在业务受理信用社的服务区域内;(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4)诚实守信,在当地信用社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请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8.若贷款对象为当年考取江苏省内普通高校的应届学生,则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人必须向农村信用社提供以下材料:(1)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2) 申请人户籍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3)与贷款相关的人员资信和抵押(质押)物权属资料;(4)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9.若贷款对象正在江苏省内普通高校就读,则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贷款对象的学生证;(2)贷款对象所在高校出具的《江苏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证明》(样式见附件1);(3) 与贷款相关的人员资信和抵押(质押)物权属资料;(4) 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五、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与期限
10.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额度为:原则上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11.贷款期限由业务受理信用社根据申请人的还款能力确定,但最长不超过贷款对象大学毕业后六年。
12.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到期后不办理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