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6〕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宁波市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健康的具体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实行全员安全培训的指示精神,加速我市高素质安全生产人力资源的培养,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部署,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
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监总局《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为依据,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责任意识、法规意识、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重点,以实现安全培训规模、质量、效益的综合提高为目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分级实施,全员参与,全部覆盖,建立健全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组织责任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的水平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从今年起,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对全市200余万名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其中今年至明年4月底前完成120万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全员安全培训的主要对象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包括未设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各类从业人员。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及分管领导;全市安监干部及执法人员;市、县(市、区)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及职能处(科)室负责人;全市各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