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组织项目单位参加企业产权(股权)转让暨融资上市招商项目推介洽谈;
市农业局组织项目单位参加农业产业化(农副产品加工)招商项目推介洽谈;
市旅游局组织项目单位参加旅游产品促销暨旅游景区及服务设施建设招商项目推介洽谈。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 市经委 市国资委 市农业局市旅游局
(八)山西省太原分团项目签约仪式
时间:2006年7月27日上午10:00
地点:香港会展中心大会堂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九)参加省重大项目签约仪式
时间:2006年7月27日下午
地点:香港会展中心大会堂。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组团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参会工作,由行政首长挂帅,切实加强领导,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扎扎实实做好项目落实和参会工作,为“港洽会”的成功举办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取得实效。
(二)做好客商邀请和项目对接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招商渠道,广泛联络港澳台地区及世界各国投资商,热情邀请客商届时参会,积极灵活进行项目对接,并可针对性地赴外省、市进行考察招商。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切实搞好企业的组织和服务,确保有一批项目在“港洽会”期间签约。
(三)认真做好项目会审筛选工作
市发改委、市建管委、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项目自审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项目会审工作,确保按时限要求报省汇总、对外发布。同时,完成太原分团招商项目总数、项目总投资额以及按行业、按投资额度等不同类别的分类统计工作。
(四)做好参会人员选派工作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人随项目”的原则,认真选派熟悉项目、善于洽谈的人员参会,无关人员不得安排参会。参会人员名单确定后尽快报会务组(市商务局外资处),以便统一报省及办理赴港手续。参会人员中属于市财政拨款的,由会务组提出名单报市财政局审核拨付,其余参会人员费用一律由本单位自理。
(五)做好参会安全工作。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参会组织工作。在扩大对外开放、广泛交流洽谈的同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同时,要服从统一安排,遵守外事纪律,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我市组团参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