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评审表格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填写,自行更改表式的一律作退回处理。评审材料要做到正确、整齐,一次报齐,材料袋外面需贴上填写好的《评审材料清单》(附表1)。
外语免试及成绩审定和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批,经区、县(市)人事局及市属主管部门审核后,可先与评审材料一起直接送市经委职改办,待审核汇总后统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评审材料由单位主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统一送审,并按规定开具委托书(附表11)。
五、评审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2]229号文有关规定,收取评审费每人280元、评审推荐费每人15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起交纳。
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如下:
1、第一册内容及装订顺序
(1)本册材料清单(附表2)1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5)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1份,或《外语免试审核表》(附表3)1份,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附表4)1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1份,属于免试对象的改为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附有50周岁以上身份证复印件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附表5)1份;
(7)其他证明材料1份;
(8)破格申报对象的《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附表6)1份;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打印稿);
(10)近5年(至少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任期考核登记表1套。
2、第二册内容及装订顺序
(1)本册材料清单(附表7)1份;
(2)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复印件)1套,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复印封面和目录;
(3)科研成果(复印件)1套;
(4)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3、以下材料另附,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表8)1份;
(2)《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附表9)1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不得打印和复印);
(4)《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表10)一式35份,统一使用B4规格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