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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重庆市2006年严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重庆市严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专项行动,研究解决全市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余远牧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程志毅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光辉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马明媛 市经委副主任

      杜黎明 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明辉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文渝 市工商局副局长

      邝 海 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力军 市环保局副局长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任务的完成。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阶段工作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落实人员、措施、资金,确保专项行动有序进行。

  三、工作重点及要求

  在巩固我市2005年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今年的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及工业园区污染、环境违法建设项目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遏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集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各类污染源进行摸底排查,重点开展工业污染、生活污染、船舶污染和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等有关法规,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工业排污口,督促对饮用水源水质构成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编制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全面清理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餐饮娱乐船舶,督促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餐饮娱乐船舶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积极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码头优化调整工作。全面取缔建制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网箱、网栏养鱼;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经营性畜禽养殖,督促二级保护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实现治理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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