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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在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树立正确荣辱观、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党团员活动日、班前班后会、职工培训等方式,采取专题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和文艺汇演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同履行建设职责,贯穿到学习、工作和日常生活之中。
  要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小区、进工地、进单位、进家庭。发挥基层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利用市民学校、民工学校、板报、期刊等,组织编写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通俗读物和宣传挂图、宣传口号,发放到社区、工地、单位和家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评议活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和互联网、移动电视等传播工具,在宣传产业政策的同时,及时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富有成效的好做法好经验,注意发现和宣传各行各业中的道德楷模,发现和宣传人们身边的好人好事,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激励人们褒扬高尚品德,谴责不良行为,见贤思齐、积极向上,建立浓厚的宣传教育活动氛围。
  四、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活动
  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融入到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进一步推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工作。以讲文明、树新风、立形象为重点,大力倡导崇尚文明、弘扬正气的行业风尚,充分展示建设职工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切实发挥建设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活动,深化创建文明工地和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活动,继续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内容,实施建设系统“三下乡、五服务”工作,抓好村容村貌整治,促进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机关、文明家庭等各类活动,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机关、进单位、进科室,使之贯穿创建实践全过程。
  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活动,要集中解决行业风气和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到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便民利民,重点解决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房屋拆迁问题;城市供水、民用燃气等窗口行业以及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要合法经营,规范服务,诚实守信;城乡公交等部门要在为乘客提供安全正点、热情周到服务的同时,加强对乘客的文明提示,引导大家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友爱互助,共同维护交通秩序;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要继续深化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提高景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规划建设和资源保护,以及对旅游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文明服务,文明讲解,主动热情地为游客排忧解难;城市管理、城建监察和市容环卫等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管理,主动劝阻各种违背社会公德、污染环境卫生、危害公共秩序等不文明现象,要配合有关部门,对于违法建设、“四乱”现象、施工扰民、渣土管理、以及打黄扫非、净化文化市场进行专项整治,使广大公民自觉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共同创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五、加强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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