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探索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办法和实现方式,提高国家课程的执行能力以及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建设管理能力。
2、促进我市普通高中教育的内涵发展,探索适应我市不同层次普通高中的学校课程方案,提高我市高中教育质量和规模效益。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形成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
3、提高课程实施水平,探索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充分发挥我市普通高中省、市实验样本校的实验、示范和辐射作用,为国家新课程的实施、完善和推广提供有益经验。
4、建立适应我市普通高中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形成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提高我市普通高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5、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建立与我市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
6、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综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三、实施步骤与工作重点
(一)准备阶段(2006年4月--2006年8月)
1、成立福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福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
2、成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专家指导小组和7个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课题小组,制定《福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工作指导意见》和各课题研究工作方案,提出适应我市高中教学实际的各学科选课和模块教学指导意见。
3、确定福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2006年6月前34所省、市普通高中样本校先行制定各类新课程实验配套工作方案,为全市各类普通高中提供示范和样板。
4、建立学科专业支撑体系,确认学科教研基地,建立我市高中课改博客网站和教学资源库,为全市实施新课程以及教科研工作提供服务和交流平台。
5、制定《福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师资培训方案》,组建实施新课程的培训者队伍,对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普通高中校长、教务处主任、教研员、教师进行知识培训、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学科教材培训。
6、成立福州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教材选用委员会和学科教材选用小组,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为提高我市高中教育质量选好教材。
7、制定《福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全社会深入宣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目的、任务和意义,努力营造有利于我市新课程实验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