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狠抓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乡抗御火灾的能力
1.加大消防规划编制力度。完成《重庆市城市消防规划》修编工作。推动建制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2006年完成重点镇、中心镇消防规划编制。2008年完成一般镇消防规划编制。各区县(自治县、市)要结合当地产业布局、城市片区功能划分及相关专业规划的调整,完善城市消防安全规划布局工作。
2.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按照城市规划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26个消防站。有关区(市)人民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完成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江津市、永川市、合川市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九龙坡区消防特勤站和新建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所有普通消防站都要建立特勤班,并配备必要的特勤器材,以增强抢险救援和处置特殊灾害事故的能力。要合理规划,统筹兼顾,有计划地做好现有消防中队危旧营房改造工作,使基层消防中队的执勤、训练、生活等设施达到国家标准。
3.加快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市交委要会同有关部门争取交通部在长江航道重庆段5大码头分别建立专兼职消防队。组建轻轨专职消防队。在巩固现有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发展政府专职、政企联办、志愿、义务等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力争到“十一五”末,在全市GDP超过亿元且人口超过10万的建制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体系,推动经济发达的镇和城市社区建立志愿消防队和群众义务消防组织。
4.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各级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大消防装备建设力度,使公安消防部队的装备能够适应扑救高层、地下建筑、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和应对恐怖事件的需要。“十一五”期间,全市消防部队超期服役的执勤消防车和特种装备要全部更新,至2007年底,所有消防站车辆装备达到国家标准。主城区各消防站执勤车辆不少于5辆,其余各区县(自治县、市)消防站执勤车辆不少于4辆,其中每个消防站必须有1辆大功率消防车或1辆举高消防车。要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完成西部地区特种消防器材装备重庆维修站的建设工作。要大力加强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2006年底,要按照国家标准配齐消防战斗员个人防护装备;2008年底,要完成个人防护装备的1:1备份,并建立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保障的长效机制。各区县(自治县、市)要结合消防站布局等情况,加强战备物资储备,完善消防后援物资保障体系。
5.加快市公安消防总队特种灾害事故模拟训练基地建设。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着眼长远,着眼公安消防部队处置特殊灾害事故训练的实际,从征地、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模拟训练基地,满足全市消防部队特种灾害事故模拟训练基本功能需要。
6.加强消防给水和城市火灾监控系统建设。要加强城市建成区消防供水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固定取水点的建设、维护管理和改造工作。2008年补齐城市建成区尚缺的市政消火栓。在城市新区开发和小区改造中应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大力推动乡镇消火栓建设。加强城市火灾监控系统建设,对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新建工程,必须同步完成火灾报警监控管理网络系统建设。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1.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市教委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要充分利用市消防培训基地的培训功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工、重点要害部位从业人员、消防工程技术人员的知识性、技术性培训,形成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力争到2010年,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率达到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率达到90%。
2.以宣传“四进”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推动消防知识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广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各级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公安派出所警务工作内容,明确街道和乡镇安监、森林防火、协勤、巡防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提高城市社区和农村防范火灾的能力。在城市社区,推动建立消防安全联防片组,配备一定数量灭火器材,负责本片组内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和初期火灾的扑救。在农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推动乡村场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集消防检查、宣传和火灾扑救为一体的农村消防力量。
(四)坚持科技兴消,提高公安消防部队防控火灾的技术水平
1.大力推进科学技术在消防工作中的应用。继续开展以性能化防火设计为主要内容的消防科技研究工作,推广应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2010年前,建成全市建筑内部装饰材料防火性能试验室、耐火构件试验室、耐火阻燃电线电缆试验室。深入开展隧道通信系统和轻轨火灾扑救研究,积极推广红外搜救技术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在防灭火工作中的应用,提高防控火灾的能力和水平。
2.做好“伽利略”等项目在重庆消防领域的应用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地支持“伽利略”项目在消防领域的应用工作。市公安消防总队要按照与法国有关方面的协议,抓好项目的具体实施,推动全市消防无线通讯和无线数据传输系统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末,把消防指挥系统建设成为科技含量高、智能化程度高,成为消防部队处置各种灾害事故救援指挥调度的中枢系统。要强化创新、突出应用,开展一批消防技术项目的研究,加大成果转化力度,不断提高消防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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