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11个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和撤销2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湘办〔2006〕24号)
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对11个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进行调整,撤销2个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11个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
1.湖南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
周伯华同志任组长,肖捷、许云昭、甘霖同志任副组长。
2.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杨泰波同志任主任,余长明同志任副主任。
3.湖南省小城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徐宪平同志任组长,罗桂求、匡彦博、向世林同志任副组长。
4.湖南省援藏援疆工作领导小组
黄建国同志任组长,肖捷同志任副组长。
5.湖南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周伯华同志任组长,戚和平、肖捷同志任副组长。
6.湖南省要素市场和投资体制改革协调领导小组
徐宪平同志任组长。
7.湖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戚和平、刘夫生、黄建国、肖捷、于来山、刘亚南、罗秋月同志任名誉主任,吴志渊、郭森、齐寿良、赵培义、尹长民、刘占荣同志任顾问,沈瑞庭同志任主任。
8.湖南省老年教育联席会
戚和平、刘正、黄建国、肖捷、许云昭、刘亚南、赵培义同志任名誉会长,游碧竹同志任会长。
9.湖南省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孙载夫同志任组长,徐宪平同志任副组长。
10.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张春贤同志任组长,周伯华、孙载夫、戚和平、谢康生同志任副组长,黄建国、石玉珍、肖捷、梅克保、李江、于来山、蒋建国同志任成员。
11.湖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孙载夫同志任组长,戚和平、黄建国、肖捷同志任副组长。
上述11个议事协调机构其他组成人员不变。今后,上述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然递补,并由其办公室将变动情况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备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不再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