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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负办《2006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加强对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切实减轻企业和车主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收费和安全技术检测收费负担。对综合性能检测要认真规范,收费标准过高的要坚决降低,属于行政性收费的,要坚决取消。对强迫车主定点修理和调试、弄虚作假、乱检测、乱收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4.增强执法意识。除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稽征、运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可以在公路上检查车辆外,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上路拦车检查和收费罚款。规范“治超”期间的执法行为,防止在“治超”工作中出现新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

  5.继续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对鲜活农产品实行通行优惠,切实做到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损耗、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继续开展多种方式检查。认真开展“三查、三抓”活动,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和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采取普遍检查和重点检查、明查和暗访、督促检查和实地调查处理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做到有部署、有查处、有落实,确保治乱减负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组织好针对性专项检查。由各级监察部门牵头,各级审计部门配合,选择企业反映强烈的市(州)、县(市、区)、部门和收费项目进行审计检查。健全各级信访举报制度,完善和加强减负办、主管部门与企业三级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治乱减负监测、联系制度及监督员制度的作用,形成广泛的企业负担监督网络体系。

  3.对已发生的“三乱”案件要认真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以案说法,以案警人。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重大案件要公开曝光并坚决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真正做到违法必究,取信于民。对敢于办案、清正廉洁、认真负责的治乱减负工作干部要大力支持,鼓励其继续做好工作。要建立重大案件回访制度,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的处理结果要进行回访,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五)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1.认真贯彻全省工业强省会议精神,推进企业治乱减负立法工作,使企业减负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拓展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领域。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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