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负办《2006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5.企业年检(年审)和报表制度清理。重点是企业年检、年度复核和年度审核事项,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外,其他年检事项一律取消。对要求企业上报的报表继续进行清理,需保留的尽可能合并。年内对在年检时搭车收费、乱订书报刊物、音像制品等行为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和严肃查处。

  (二)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1.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5]21号)和农业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关于印发〈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农企发[2001]20号),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对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治乱减负政策的宣传,增强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加大清理向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收费项目的工作力度。一是全面清理和取消专门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的歧视性收费规定。二是检查收费项目公示情况和对已取消项目的落实情况。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整顿规范有权部门的执法行为,对违反规定向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乱收费的举报案件进行严肃查处。

  3.加强向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执收执法的监督管理。以中小企业为主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省级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和监督员制度,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网络。

  (三)巩固扩大道路收费站点整顿和向机动车辆乱收费治理成果。

  1.进一步整顿道路收费站点。重点复查已撤销的收费站收费设施拆除情况、非收费的道路捆绑到收费道路进行变相收费、借转让之机延长收费期限、提高收费标准等情况。结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加强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统贷统还”政策研究。积极推进公路联网收费,加强收费公路总量控制及城市贷款道路收费方式改革。

  2.继续清理涉车收费项目。对已取消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集资、政府性基金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督查,防止反弹。继续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以罚代管行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