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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共场所设置标语和宣传品行政许可程序的通知[失效]

  (三)经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1.提出核查的建议,填写办理行政许可流程表,将申请材料和审查建议转批准人员。

  2.经批准人员审核,作出是否需要核查的决定。

  3.确实需要核查的,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核查人员应当将调查、核实的情况形成核查报告,并签字注明日期后,填写办理行政许可流程表。

  4.审查人员根据核查报告、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填写办理行政许可流程表,将有关材料转批准人员。

  (四)经审查,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

  1.填写统一印制的《行政许可陈述和申辩权利告知书》,并将其转办公室受理人员送达利害关系人。填写办理行政许可流程表。

  2.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后,提出审查意见,填写办理行政许可流程表,将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转批准人员。

  (五)经审查,发现行政许可事项需要举行听证的,按照听证程序办理。

  (六)根据批准人的决定,填写统一印制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以及办理行政许可流程表,将决定和有关文书转受理人员。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三、决定

  标准:同审查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管主任

  岗位职责及权限:

  (一)按照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二)同意审查人员意见的,提出审定意见,填写办理行政许可流程表,连同申请材料按原渠道转审查人员。

  (三)不同意审查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查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办理行政许可流程表,连同申请材料按原渠道转审查人员。

  (四)对于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的户外宣传,需报经市政府或国务院批准。

  时限:5个工作日

  四、送达和备案

  工作标准:

  (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送达有关文书;

  (二)留存归档的许可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办公室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一)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2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填写《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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