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重点设备、重点设施、重点岗位、重点工种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或者立即采取非常措施予以控制,坚决做到守土有责。
三、峰会期间要加强值班和重点监控,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委员单位及各地区、各系统、各部门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合作组织峰会期间的安全值班,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切实保证信息通畅。
重点区、重点单位特别是峰会期间连续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涉外宾馆、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对象,以及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排风、排污、压力容器等设备、管道保障系统,必须落实专人监控,确保正常有序运行。
重大危险源或危害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必须配备具有一定指挥和处置突发事故、事件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负责人。各单位还要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将突发事件对人员和财产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峰会期间,遇到突发安全事故,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逐级上报,不得延误。
四、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消除事故隐患
6月9日至11日,全市统一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委员单位、各地区、各系统和生产经营单位要严密部署、密切配合,切实行动起来,组织各有关行业、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有重点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消除事故隐患。
重点检查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经营、废弃物处置环节的管理,防治水污染的应急措施与预案;建筑施工与拆房工地;加油站、重大危险源或危害性较大生产经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涉及峰会会场与住所的停车场、进出通道和其他附属设施以及周边小浴室、小锅炉房、小餐饮店等存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等。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参加检查的单位应依照职责范围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对发现的隐患,要坚决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整改、落实信息反馈,确保安全运行。
市安委会各委员单位、各区县安委办、各局、控股(集团)公司就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确保峰会顺利召开所采取的措施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请在6月19日前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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